一、将相纸胶卷、塑料制品、竹地板、草藤编织
品、钢化安全玻璃、灯具等产品出口
退税率提高至16%。
将润滑剂、航空器用轮胎、碳纤维、部分金属制品等产品出
口退税率提高至13%。
将部分农产品、砖、瓦、玻璃纤维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%。
二、取消豆粕出口退税。
豆粕是指产品编码为23040010、23040090的产品。
三、除本通知第一、二条所涉产品外,其余出口产品,原出
口退税率为15%的,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%;原出口退税率为9%
的,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0%;原出口退税率为5%的,出口退税率提
高至6%。
四、本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。本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
出口退税率,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。
如需详细清单,请发邮件到:dy.zhu@gmail.com 索取。
